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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数字营销和互联网保险
发布人:胡茜  发布时间:2017-03-25   浏览次数:473

【新闻稿】” 数字营销和互联网保险”讲座

2017325日上午,由复旦CS创新创业中心、清平道场、MSE Club、金融IT人才标准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了一场创新创业讲座,本次讲座邀请了中意人寿保险科技部总经理田畀先生,于邯郸校区第三教学楼给学生们做了一场“数字营销和互联网保险”讲座。

讲座涉及八个议题,包括人寿保险传统渠道、传统渠道和新模式融合、互联网保险概要、互联网保险销售模式、互联网保险产品和营销活动、互联网保险监管要求、互联网保险常用技术和传统保险公司如何切入互联网保险。首先,主讲人从新经济时代宏观背景入手,总结出外包经济、互联网经济、共享经济三大阶段。人寿保险传统渠道主要由代理人(营销员)(agent)、保险代理公司/经纪公司(general agency/broker)、银行保险(bancassurance)、电话营销和团体保险。着重介绍了销售资格、大多数个人保险通过代理人购买,代理人架构、收入制度以及保险公司、代理人和客户之间的关系。主讲人针对传统销售方式的问题和变化,指出传统销售方式存在销售周期长,效率低、保险业务复杂,照会多;无法实现7/24销售;银行柜员对保险产品技能有限;银行比较难开发保险业务系统;银行保险占用柜台时间长;银行保险受到某些政策限制。互联网广义定义为通过互联网或某些自助终端购买的保险,狭义定义为个人通过互联网自助购买的保险。移动展业是代理人发起操作,与互联网保险存在根本差异。互联网带来的发展机会包括客户购物行为习惯的改变,移动商务类应用成为拉动网络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互联网推动跨界合作,“互联网+”创造经济新生态。互联网+ 概念的兴起,已有的成功案例是与书店、金融、购物、出行、影视及各个传统行业的结合。互联网与保险的结合存在成本低、传播快、覆盖广、客户体验好的优势,但同时存在劣势包括主动性低、与人的直接交互少。目前成功的结合案例是退货运费险业务。最后介绍了国外的互联网保险发展形势,保险公司直销和第三方网络保险平台,并对比了国内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

主讲人对中国互联网业务兴起的原因分析精准到位,结合自身海外切身体会,对比中内外情况,总结出人多,人口红利等特点,中国人都能用起来就足够了,无需向国外推广,地大、人急。营销需要围绕贪小便宜、虚荣、冲动;电子商务的核心是便宜和便捷;服务需围绕懒惰、尊重和尊享。通过国外互联网保险公司的成功案例,分析了大胆创新,以广告为主要营销方式,与时俱进,通过移动设备购买保险,充分结合线下渠道和线上发展,最终成为美国最大的直销保险。由保险公司为顾客提供全新的体验,而非被动充当索赔处理器,以朋友推广为基础,借助互联网作为平台的销售模式,通过引入熟人关系,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降低了保险欺诈发生的概论,都是未来在国内保险行业可参考借鉴的经验。互联网保险的销售模式包括电子商务公司互联网公司,官方网站模式,综合电子商务平台模式,专业中介代理机构模式,兼业代理异业合作。互联网产品和营销活动,应充分考虑情景化、碎片化、定制化、精准定位和公平直接特点,发挥互联网保险业务优势。

整场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同学们均表示在此次讲座中收获颇丰,受益匪浅,田畀先生的精彩演讲赢得了同学们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