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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电子信息培养方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双证硕士生)
发布人:丁素芬  发布时间:2022-08-28   浏览次数:2911

  

  

复旦大学软件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必修环节工作细则


非全日制电子信息领域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的必修环节是研究生毕业和申请学位前必须参加并通过的考核的培养环节, 其中论文开题、学位论文预审是所有研究生必修参加的培养环节,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的培养环节。

一、论文开题环节工作细则

论文开题是研究生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提出研究计划的培养环节。论文开题环节严格参照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复旦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细则操作:

1.1 考核对象

所有非全日制电子信息领域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均须参加论文开题并通过考核。

1.2 考核方式

研究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报告的提交工作,并请导师对开题报告进行审阅确认和意见反馈。开题报告的考核方式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开题答辩专家组须由至少3

具有专业学位硕士指导资格的评委组成(不含本人导师),学生须携带开题报告纸质版(须导师签字)、10页左右的PPT,在10分钟内就学位论文选题的来源和意义、研究计划、主要参考文献、论文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创新点等内容进行阐述,并接受答辩专家组的提问,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为合格方为开题考核通过。

1.3 考核成绩评定

开题的评定等级分为合格(P)、不合格(NP)。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记为不合格(NP):

(一)论文选题不当,不符合本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或预期研究目标过高、过低的;

(二)已阅读的参考文献数量不足,或已进行的科研准备工作量不充分的;

(三)研究计划缺乏严密性或可操作性,安排不周的。

开题不合格的研究生,可在至少间隔三个月以后申请重新开题。

论文开题考核一般在入学第二学期末进行,因故不能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应于开题前提出延迟参加开题的申请,获得导师、所在院系同意后,参加下一次开题。

未经批准不按所在院系的要求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当次开题的评定等级记为不合格(NP)。

二、学位论文预审环节工作细则

论文预审环节严格参照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复旦大学博士、硕士论文预审办法”细则操作:

2.1 考核对象

所有非全日制电子信息领域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均须参加论文预审并通过考核。

2.2 考核方式

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论文,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和论文预审表。学位论文预审以评审或答辩形式进行,其中答辩形式包括专家组答辩或组会答辩等形式,评阅形式包括集中评阅或院内盲审等形式。预审专家组由至少3名具有专业学位硕士指导资格的评委组成(不包含本人导师),三分之二及以上预审专家认为合格方为论文预审通过。

2.3 考核评定

论文预审结论由导师和预审专家组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评分,评分结论分为:□同意送审  □修改后送审  □不同意送审;

预审专家一致认为学位论文达到申请本学科硕士学位要求,并“同意送审”的,可直接提交学位论文送审;若预审专家提出“修改后送审”,学位申请人应根据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确认后可提交学位论文送审;若预审专家提出“不同意送审”,学位申请人应及时办理延期毕业的手续,并对学位论文作为期三个月以上的修改,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预审申请。

三、专业实践环节工作细则

专业实践环节是非全日制电子信息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通过实践环节应达到:基本熟悉本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

3.1 考核对象

所有非全日制电子信息领域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均须参加专业实践、通过考核并获得相应学分。

3.2 实践要求及考核方式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应遵循“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在本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培养目标并结合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展专业实践,深化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的研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

研究生应于入学初在导师的指导下在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之培养计划时制定专业实践计划,提出实践初步意向,专业实践一般在入学第三学期开始展开,第四学期末前完成成绩评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需要提交实践总结报告。

3.3 考核成绩评定

专业实践由实践单位对其实践情况、工作能力等写出鉴定意见,由导师根据实践的工作量、实践成果和实践总结报告质量进行评定,评定等级分为合格(P)、不合格(NP),成绩合格获3学分。专业实践时间不足或专业实践鉴定成绩为不合格的学生,专业实践环节不记学分,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终稿提交阶段。补考方式为重新完成实践和提交实践总结报告。